外星文明

 
  已过的世代,将来的世代。
 
 
   
 
2007.08.01 01:17:00 
 七月卅日夜遇雨  

客居燕地久,历夏犹不还。苍冥知我意,遣雨出崖山。长风摧繁树,重云暗礼堂。萧条槐花满,零落街灯寒。竟夜无眠意,卧闻纱窗响。遥怜故园雨,应共此夜凉。乃愧无功名,三载徒星霜。长安多高士,谈吐若芝兰。分高震北斗,俸厚凌西山。惜哉同道寡,不解《黍离》伤。何时遂心愿,剑歌大风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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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07.15 15:26:00 
 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  

最近群发短信,问理想与钱何者重要。答理想重要者三人。原来世界和我并不在一条战线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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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05.29 23:40:05 晴
 弦歌不绝之夜  
今晚Plato饮料吧的格局比较诡异。宿舍的四个人分别来到,而且各占据了不同的桌子。背景音乐仍然是那几张碟,目前在播John Denver,气氛似乎轻松得可以。如果我不用在这个星期就要解决三篇论文的话,就可以尽情享受这样的悠闲氛围。但假如真不用解决论文,也不需赶到这么偏远的地方,用路程和金钱来换取效率。
法学论文的要诀是一个“扯”字,只要能凑上一万个汉字,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,文风严谨有序,让阅读者看不出挤牙膏的痕迹,得高分的几率就会不小。历史论文的要诀则是“找”字,把各种来源的史料按照合理顺序堆砌在一起,写上承前启后的句子,基本可以杀青。我一向觉得历史论文不应拘泥于史料的援引,思想比考据更加重要——学术界却不这么认为。不过援引史料也有不少好处,譬如增加论文页数等等。
 
最近毕业后回海南的人似乎越来越多。playbear师兄7月回去在人事厅工作,suqian师兄也要在某个银行谋职。加上dodoxia,海南分舵基本已成雏形。从此虽然天各一方,却仍然可以联系。保鲁说在毕业之前才发现大学可以有这么好玩的经历,他指的是在bgzy的fb。他和playbear经常主动发起大规模报告。我打算6月初请缨,不然当了一年的名誉主席,一次bg也没主持过,就实在不算尽职。
“如果不是从小就生活在四面被海隔绝的地方,你是不会了解我们的。”这句话有一点对。
 
Done~继续论文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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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05.18 20:18:14 晴
 太初篇  
据说在太初时候,神不仅创造天地,还创造了水。它让水汇流一处,成了海洋。它也曾创造了人,但很快就忘记了,因为所造的物种实在太多——直到一场事故发生之后,神才忽然回忆起来,事故来自某个细节上的微小瑕疵。编制降水系统时本该使用循环语句,控制降水的时间和量。它确实用了循环,也以为设计得完好无缺,于是不再多管。直到洪水淹没了大地,木船在水上漂零,船上的义人高声抱怨这痛苦的世道:他说在无边的霖雨里看不到陆地的所在,该怎么找一处土地开垦,建造精致的房屋,在葡萄收获时与亲族邻里弦歌相庆。那一位倾听者为之动容,决心调试先前的语句。它发现降雨系统陷入了死循环;不但如此,还在库中检索到那一个生物的名称与属性。它想,我不独要助你,还希望能让你因此幸福,因为在无边的霖雨里只有你的言语让我心折。
后来的研究者在书信中说:太初有语句,语句与神同在,语句就是神。严谨的考据学家将证明那种说法的谬误,同时亦承认语句确实被改动过。那是洪水泛滥的上古。它用一些时间回忆流程图,用另一些时间订正,再把剩余的光景用于编制一段新的程序。新程序经过数次调试,确定了搭配效果最佳的几种颜色与合适的弧度。侍从曾建议加上音乐,让颜色随着音乐的节奏而缓缓更替,但是遭到拒绝。因为它相信沉默比声音承载的意蕴更多。当新程序正式告峻,设计者兴奋不已,将这一天定为节日,并在云端高声宣布天气即将放晴的消息。水上的义人却没有答应。神又宣布了一次,仍然没有回音。它还想提议在雨停之后立一个契约,并运行那段精心准备的程序作为庆祝,却被侍从打断。侍从说,我遍历尘寰,看到如下情景:他有时捕鱼,有时用蚌壳吹奏欢快的曲调,有时在白鲸皮上雕刻着看不懂的符号——那人分明已如此快乐,为什么要让雨停呢?
程序员懊丧地说,好吧,我要把修改过的语句删掉。于是直到如今我们的窗前还在下雨,没人见到虹出现在云彩中。研究者还须记载一件事情。那时程序员曾经自语:“苍天啊,你要如何待我。”但是如果这样说,它还能称之为神么?后人始终没有得出统一的答案,通说大概是:故事发生在太初时候,项目刚刚告竣,测试的版本还在不断推陈出新,出现错误原本无可厚非。后来光照在黑暗里,神和人都把上古的往事遗忘,在某个不知由来的节日里对着零乱的风雨祷告,祝愿一切美好如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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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05.09 00:05:21 晴
 鹿鸣篇  
我从操场走过,来到观众席旁一处无人到访的角落,细看旧墙上的文字,不经意间发现了新的留言,便在欣喜之余用笔写下更新的语句。但这种情况发生得很少。在墙上我的笔迹越来越多,不停地堆叠,直到模糊不清。在我的字迹之外,有足够多的空白可供书写。空白是我特意留下,但不会亲自使用它。
这面墙壁在被我发现之前已留下前人到访的痕迹。可以用肉眼辨识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笔法:一种刚劲有力,有时却潦草不堪;另一种齐整而隽秀,却有时模糊难辨,在某些质地不佳的区域,需要倚赖读者的考据学功底才能完全明白书写的内容。不过这无关紧要,那些文字原本就不是写来给他人看的。其中充斥着歌词和诗文的片段,还有各种或明或暗的语言。他们交流着对某件事情的看法,学校里的各式传闻,对专司校园精神建设的教导主任的嘲讽,还有下一次见面的方式。如果有幸进入研究所,我将用同位素测定这些它们年代。也许书写于一九九六年,因为有一句话提到了某项考试科目,而这些科目在那一年后就被取消。也可能成文更晚,从出现在句子中的某位畅销书作者来看,二零零一年之前没人知道它的姓名。
前人的记录已经断绝了许久。据说它们早已毕业,经历白云苍狗般的变幻,遗迹却一直存留供人景仰。我用笔题写下观感的记录,此后再没见到有人像我一样再徘徊于墙边,但又是谁在应和我的题词:那种笔迹从未见过,文字的内容却令人赞赏,似乎有我一直在追寻的东西在。于是我不断前来,续写新的观感,却无由一睹应和者的形象。我在旧墙之侧徘徊,希望能有幸了解更多,同时好奇地猜测:它也许是某位闲散的教员,也许是每天都谋面但从未打过招呼的学生,或是西山的白云里隐居的神灵,或是夏季初临时让人沉醉的晚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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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05.07 13:43:33 晴
 关于手机爆炸  
在火车上听到因使用非原产电池导致手机爆炸的传闻,想到自己现在使用的电池都不是原产。于是搜了一下百度,综述信息如下:
1、Nokia手机爆炸的新闻最多,其次为摩托。Nokia把爆炸归结为使用非原产电池,不予赔偿。虽然业界也承认电池是爆炸的重要原因,但是其它牌子的手机用户使用非原产电池的比例应该一样,所以Nokia本身也有问题。
2、鉴于Nokia原产电池很贵,而且爆炸次数太多,我换手机时,不会再选这个牌子。6100确实很烂,我觉得。
3、过充容易导致爆炸,而且充电时不要打电话。
4、爆炸后先用纸把含有锂的液体吸干,然后再保存残骸。
5、买电池需要索取发票,不然消协也没办法。(我的两块电池当时都只开了收据,sigh)
6、就算起诉,赔偿金也很低,最多几万。
7、爆炸概率其实也不是很高。伤残程度大概也就十级,当然打电话时爆炸除外。(……)
8、尽量放在包里;少用手机通话或者用有线或无线耳机通话;睡觉时别把手机放在枕边的原则还是不错的。
9、如果发现手机温度异常,就快闪。
10、如果手机温度不异常,但是手机本身有异常,别冒然拆装电池或充电。(瑞典的一起Nokia爆炸就是这样来的)

我用的两块电池,其中一块的品牌已经被认定为质量低劣;另一块是飞毛腿,在使用过程中表现得比前一块还低劣。
而且手机品牌竟然是Nokia,无言了。
所以得尽可能少接电话,多把手机放包里和放在衣柜顶。估计这个暑假就把用了三年多的手机换掉,希望爆炸的事情别发生在我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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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04.26 23:54:14 晴
 黄鸟篇  
我试图说服站在城门前的那个卫兵,让他放弃愚蠢的想法。当殡葬的车队经过,马蹄声驱走停歇在树上的黄鸟,人们会回想国王一生的英明事迹,纷纷赞叹与惋惜。人们也会评点车里的男女,观赏他们各不一样的神情。子车家族的三位勇将,在殉葬者中间,竟然惴惴战栗,全无临敌冲杀的勇武。也有人沉默不语,扶住阑干留恋地看最后的风景,从繁华的大城到渭水边的郊野,再到已建造了数年的墓穴。墓穴的景观绝不亚于凡尘,那里有长明的灯烛,墙壁上满是人物和怪兽的图画;器皿散放在各处,除了国王外人们从未见过如许多的黄金。但这些不能阻止殡葬队伍的哀愁,但有一个人除外。她微笑着梳理长发,似乎此去并非赴死而是赴宴。围观者说,在众人中没人如她一样深爱国王。当她在渭水边洗纱,看见御驾亲征的车队,就放下手中的活计,等到烟尘遮掩了君子之车,才急忙跑到下游把冲到岸边的纱绫拾起。人们交流着感想,对她表示祝福,愿理想在得以天国延续,没有一种幸福比这更令人心折。
但为什么你忽然用戟指向我,让我从速闭嘴。你不过一名卫兵,有什么资格对高尚的隐者不敬。我所做的,不过是劝说放弃愚蠢的打算而已。你说天国和来世都不存在,国王只存在于未亡者的记忆中。然而为什么要让人相信这些,难道你可以如上古的神医一样,令君王复生,然后在城门的一隅虔诚遥祝。但我告诉你罢,士兵的职责是保卫而不是摧残,须知破坏理想比夺取生命的罪恶更深。你自信能带来幸福,但即使侥幸逃过密集的弓箭,一并逃到异乡,能给予的幸福也未必如这一刻更多。
若干年后我经过国王的墓,听到黄鸟被惊吓飞走的声响,忽然想到当年守门的士兵。如果他没有被护卫官的宝剑杀死,也许能看见那位女子的神情。她停止微笑,不解地望着被拖走的尸体,双眼如秋日的晴空一般澄明。这令人叹息的愚者,既然甘心于殉难,何必五十步笑百步,阻止另一位可敬的英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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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04.20 13:01:34 晴
 绵绵头上飞花  
在松林吃早餐时发现今天满城飞絮,并不时有一些棉花状的东东掉到皮蛋瘦肉粥里,于是举目四望,群发短信表示感慨。可惜没人和我一样的感觉,有钻在被窝里赶作业的,还有钻进图书馆赶作业的,有的没回短信,估计也在做相同的事。人上说北京不是人呆的地方。我想飞絮只是前奏,扬沙还在后头,不过这就是北京的好处,有如许奇观可以看。
菜毛说杨絮不如木棉。我想到的是紫荆,当时打扫了一个学期的紫荆道,花瓣一边扫一边落,我们在树下做着吴刚伐桂一样的工作。不过还好。
现在有积累下来的n篇论文和一门考试,必须在五一前把尽可能多的论文解决掉。无论在学术路线和实务路线作任何选择,都必须认真对待目前的挑战,无认真则无效率,无效率则无前途。如是记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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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04.14 23:37:39 晴
 民法要义笔记二(法律行为;期日期间;权利之行使)  
法律行为看得一头雾水,有无数个问号,当年民法果然没学好。 

(20)Page89,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 

    "至表意人是否欲受其所表示之意思之拘束,于法律行为之成立,原则上不生影响,唯依此情形,可以使该法律行为,归于无效耳。"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为两层概念。成立的要件是:一、有当事人;二、有意思表示。生效要件则涉及对意思表示的价值判断。(王利明民法学,119页) 

(21)Page91,催告 

    "例如要约及催告等之法律行为是。"按催告属类似法律行为(Page41),似不属法律行为。 

(22)Page92,无偿行为 

    无偿行为的原因是否恒为赠与?赠与原因之行为是否恒为无偿? 

(23)Page93,不完全双务契约 

    似可认为定义中的"主要义务"指对待给付义务,"从属义务"指对待给付义务之外的第一性义务。民法第596条即为从属义务之一例。但民法第545条("委任人因受任人之请求,应预付处理委任事务之必要费用")是否属于对待给付义务? 

(24)Page94,一方负担契约 

"一方负担契约,即仅于一方当事人,有负担义务之契约。"但这一概念的重点在于不必为对待给付。消费借贷并非仅于一方当事人有义务,而是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。参见王利明民法学539页。 

(25)Page98,无意识能力人 

    催眠、沉醉等情形,我国如何处理?无意识能力人所为之法律行为恒无效,是否过苛?是否可采同意(允许&承认)制度,盖无意识能力人之决定未必不符合其利益,且恢复意识后仍可比照民国民法第81条为承认。抑或,对无意识能力人的保护在立法价值中处于更高层次,胜于交易便捷? 

(26)Page99,限制行为能力的例外 

    一、纯获法律上利益之无偿行为,我国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皆可为;二、日常生活必需之行为,我国与民国民法一样,仅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为。 

(27)Page100,限制行为能力人擅为单独行为无效 

    我国未规定 

(28)Page103,意思表示之推定 

    只于沉默时适用? 

(29)Page110,意思表示内容之错误与动机之错误 

    前者指构成意思表示要件的错误,如法律关系、当事人、标的物的错误,如同筋骨。后者指次要内容的错误,在肯定法律关系、当事人、标的物正确的前提下,对其修饰性的属性产生错误认识,如同血肉。惟立法将后者拟制为前者的情形,是为例外。 

(30)Page112,消极利益、积极利益 

    看不懂计算方法!…… 

(31)Page122,要约的拘束力 

    实质拘束力,即要约一经相对人承诺,契约即为成立的效力(承诺适格)。形式拘束力,指要约生效后,在其存续期间内,不得撤回或变更的效力。(要约到达相对人前,要约人得任意撤回,因未生效。芮沐,120页)民国民法第154条指形式拘束力,第155-158条指实质拘束力(王泽鉴债法原理164页)。民国采德国立法例,以承认形式拘束力为原则。我国在合同法之前从之,合同法之后采英国法例,抄袭国际商事合同,规定要约可以撤回(合同法17),是否定形式拘束力。合14第(二)项所指为实质拘束力。 

(32)Page123、125,可到而迟到的撤回要约之通知、可到而迟到的承诺之通知 

    张谷观点:一、增加"相对人对依通常情形先时或同时到达明知或应知者";二、要约人可预为迟到之通知,也可俟收到有关通知后即刻发迟到之通知。 

(33)Page127,悬赏广告是单独行为 

    芮沐、王泽鉴均持此说,原因:(1)不知广告而完成行为之人,广告人亦负给予报酬之义务;(2)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成行为,为保护其利益计,亦能取得其报酬(王泽鉴债法原理,253页)。就单独行为论而言,有几处疑问:(1)法律行为效力在于产生、变动或消灭权利义务关系。悬赏广告本身不能起到这一效果,只能因行为人的完成行为,权利义务关系始克发生,则将其定性为单独行为,理论上如何说通;(2)若采要约说,对于不知广告而完成行为之人,可作一拟制,视为于悬赏广告作出之同时作出承诺,依民国民法161条意思实现处理;(3)若采要约说,对于完成行为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依纯获利益之规定,认其承诺有效。民国民法实现此制有困难,因第77条仅将此情形限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但我国民通意见第6条将其扩展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制度上当无障碍。综上,我很难理解为何不采要约说…… 

    By the way,Page128脚注。撤销针对已生效的行为,撤回针对未生效的行为。如果认为悬赏广告为单独行为,作出即生效,则作出后只可能撤销而非撤回。反之,如果认为是要约,在行为人承诺之前就是撤回而非撤销。梅、芮两先生均认为165条"撤销"不妥,应为"撤回"。芮沐谓:"盖所谓'撤回',实与意思表示之欠缺或有瑕疵而被'撤销'者情形不同。以意思表示之不一致而撤销时,其相对人可依民法第九一条要求损害赔偿,而在悬赏广告之撤回,其相对人虽受有损害,彼只能依民法第一六五条请求赔偿。"质疑:"撤销"不限于意思表示有瑕疵之情形,如第269条利益第三人契约的撤销;撤销的后果,法律可作具体规定,不须沿用民总的一般法。如果采要约说,采"撤回"将顺理成章。但主张单独行为说者,反而鼓吹165条应为"撤回",实难理解。 

芮先生又谓:"撤回,只能于法律行为未产生效力之前为之,如法律行为之效力已经产生,则只可撤销。撤销为有原因之行动,此等原因,通常为法律所明定,任意之撤销为法律所不许;但撤回则原则上可任意为之。"(芮沐,152页)此说甚为明朗。但下文又言可撤回者大部分为单独行为,似将单独行为与意思表示混淆。盖在绝对单独行为,其效果在意思表示时就已产生,断无撤回之可能;在相对单独行为,对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时,效果亦已产生。芮说前后,似相抵牾。百思不得其解。 

(34)Page130,非真实条件 

    民通意见75条谓如果所附条件不可能发生,应认定民事行为无效。未区分解除、停止条件。若解除条件不可能发生,视为不附条件为宜。 

(35)Page131,附条件法律行为相对人期待权之保护 

    我国未规定 

(36)Page131,期待权的效力 

    德国民法认为有物权效力,但物权效力如何能基于债权发生,于交易便捷又如何保障? 

(37)Page132,附停止条件之法律行为于条件不成就时之效果 

    "其附有条件之出卖物,已经移转所有权者,利害关系人得提起所有权之诉……"既已移转所有权,且处分行为独立,如何能提起所有权之诉? 

(38)Page135,限制民事行为人得为代理人 

    我国合同法70条(三)项认可之。另一问题: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代理人时,逾越代理权限所为行为,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,是否有效?若有效则不利于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;若无效则不利于保护交易相对人,盖相对人难知代理人之民事能力是否完全。 

(39)Page142,连带代理、共同代理 

    我国似以连带代理为原则,见民通意见79。 

(40)Page142, 代理权之撤回 

    代理权的授予为单独行为,既已生效,为何还说撤回? 

(41 )Page144,无权代理人损害赔偿 

    又是积极利益和消极利益的问题,晕…… 

(42)Page147,要因行为无效不影响清偿行为之例外 

    "在当事人以要因行为之有效,为清偿行为生效之条件者",如何实现?在物权契约中规定?如果在债权契约规定,则似难撼动处分行为的独立性。 

(43)Page148,撤销相对人的范围 

    "在无相对人之单独行为者(例如悬赏广告),凡一切依法律行为而直接取得法律上利益之人均为其相对人。"就悬赏广告而言,在其作出之后,行为人作出承诺之前,什么是不特定人的"法律上利益"? 

(44)Page149,法律行为撤销后之恢复原状 

    "例如物之让与人,在法律行为经撤销以后,回复其物之所有人之资格,而得以请求取得人返还其物。"民通61、合同法58承此制。德国民法346条亦云解除合同情况下,已经受领之给付必须返还。与处分行为独立性似有矛盾? 

(45)Page154,消灭时效之意义 

    我国诉讼时效并非诉讼法问题,而是实体法问题,实质为消灭实效。理论上,诉讼时效完成应采抗辩权发生主义。 

(46)Page156-157,消灭时效中断 

    请求、起诉,我国规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,但不设但书,易被权利人滥用。因调解而传唤,调解不成立时,民通意见174条亦规定造成中断。 

(47)Page158,消灭时效不完成 

    即诉讼时效中止 

(48)Page160,有物的担保之请求权罹于时效 

    "凡利息及定期给付之各期给付请求权,即使有物上担保,仍因时效之完成,失其力量,以示限制。"所谓失其力量,非指请求权消灭,而是指不能就担保物求偿,担保物权似因此消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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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04.13 20:07:59 晴
 苏秦张仪之事  
一个星期之内学校里的树有了革命性的变化。从没有叶子变成有叶子,再变成全是绿色。从理教到一教的路上,散布着红的黄的紫的花,有名字的、没名字的,可入药的、可写成歌词的,等等。
“我有没有说过我还是很害怕。”上的文章里有一句话。我想用来表达对时间的看法。长安如奕棋,大家都已经不停地动子,准备最后的收网。我观察自己的棋盘,发现被步步节制,左冲右突都无技可施。路边的鬼谷神算将皱着眉头观察许久,然后让我看某句爻词,上面写着:“羝羊触蕃,不能退,不能遂,无攸利。”我将告诉他我的星座就是山羊,能不能行行好换句占卜词。他想了想说,做人不能没有职业道德,占卜词换不了,不如免费收我为徒,以表歉意。
在若干年前我想写一篇类似自况的小说,题目叫《苏秦张仪之事》,讲一名法学院的毕业生穷困潦倒,走投无路的故事。前面的算作开头。而每一个励志故事都会有振奋人心的结尾。故事的主角在备受打击之后,重新捡起大学时代的课本,回忆那段忙乱中消逝的时光,犹如苏秦在故居的纸堆里翻出阴符篇,然后勤加修习。但所有这类故事的弱点是:希望固然一直都在,时间却并非如此。
我想我们应当有一个支点,在最艰难时也会甘之如饴,面对棋局时也会知道策略性的退让,找到适合防御形势的走法。目前我没有,因此每天都在摸着石头过河。他们说:别急,急不来的。于是我信奉基度山伯爵的最后一句话,等待时间揭开事物的一切秘密,如同等着刑庭的判决书。

估计这是最后与fjord和leon同处一室的半年,离别的事件提前一年上演,顿时觉得怆然。虽说大家还在亚欧大陆上,走路总是可以到的,只是宿舍里从此失了一半。“惟见碧流水,曾无黄石公。叹息此人去,萧条徐泗空。”大抵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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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矮纸斜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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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欲晓/2007-07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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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遥看一千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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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苓采苓,首阳之巅。